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自主招生项目

了解资助和申请要求,并向受理部门确认当期安排。

申请对象

全日制在校研究生(硕士生、博士生);

只限于招收2018年9月入学的新生,2018年在中国学习的应届毕业生不得申请

奖学金内容

  1. 全额奖学金:学费、医疗保险、住宿费、生活费。
  2. 部分奖学金:为全额奖学金中的一项或几项内容。
  3. 国际旅费:国际旅费原则上自理,另有协议者除外。

申请人资格

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,身体健康;

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,须具有学士学位,年龄不超过35周岁;

在华攻读博士学位者,须具有硕士学位,年龄不超过40周岁。

申请时间:

2018年1月1日-2018年3月31日

申请方法

请务必阅读msg.php?id=34 了解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在校管理规定后开始申请。

 1、留学生办公室网上申请并支付报名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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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中国政府奖学金网站申请。

网上申请成功后,请将以下纸制材料(均为一份原件及一份复印件,请分为两份)寄至华东师范大学留学生办公室

● 《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》(此表为上述网上申请后自动生成);

●  护照复印件

● 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。如申请人为国外应届毕业生,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和预计毕业证明,获得毕业证书后需补交。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;

●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及相应成绩单(中英文以外请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);

● 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(不少于800字),用中文或英文书写;

● 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,用中文或英文书写;请按统一模版填写推荐信。

● 《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》和血液检查报告复印件,原件请于来华时随身携带。

● HSK(汉语水平考试)证书。申请中文授课且无汉语基础的申请人请选择汉语补习1-2年。报名英文授课专业的申请人请提交英语水平证明。

● 材料受理费:800RMB(网上报名时支付)

●博士项目的申请者,需提交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,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;硕士论文的摘要页(硕士论文不需要提供全文,只需提供摘要页)

**注:**不受理申请材料传真件或邮件申请; 

申请材料不全者,不予受理,请一次提交所有材料;

无论申请人是否被录取,上述申请材料恕不退还。

录取结果

申请受理后,我们会通过电子邮件联系申请人。大约在6月中旬,最终录取名单将在lxs.ecnu.edu.cn“公告栏”上登出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,请注意查询。

联系信息

申请材料请在3月31日前邮寄至华东师范大学留学生办公室

硕士项目 帅玄钰   xyshuai@gec.ecnu.edu.cn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博士项目 殷莺    yyin@ied.ecnu.edu.cn

地址:中国上海中山北路3663号,物理楼253室 留学生办公室

邮编:200062

联系电话:0086-21-62232013

下一步:核对当期要求

请确认申请年份、授课语言、学费、材料、截止日期和 CSCA 科目。

查看资料原文 ↗ · 2026-10-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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